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参与,现将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78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46亩。其中建设生产厂房20000平方米,库房6000平方米,研发办公4000平方米;办公和生活用房1500平方米。购置聚氨酯浇注机4台、浇注流水线4条、喷砂机、物理试验机、抗疲劳测试机、磨耗机、拉伸机、数控车等设备。年产聚氨酯实心轮胎1000万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

人:史玉林

联系方式:138055035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海峡城云谷科技园

联 系 人:付家佳

联系电话025-87770903-8033

   箱:32932040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和生态扰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

2021412

公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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